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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3000万只禽产业示范园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阶段信息公示

来源: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者:宋明星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0日 16:3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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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突泉县3000万只禽产业示范园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水泉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标准化肉鸡养殖舍40栋。建设禽产业示范园基础设施,具体建设内容有:1.供电设施:建设新线路2条及配套设施,建设500千伏安变压器7台,400千伏安变压器2台等;2.水利工程:新打机井36眼,建设机井水房36处及消防水池等配套设施;3.修建厚砂石路20公里;4.安装太阳能路灯1000盏;5.园区绿化约1.8万平方米;6.建设污水处理厂1处,日污水处理能力200立方米;7.购置冷藏车、铲车共27台。项目总投资为13833万元。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69092180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内蒙古中昕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巴彦街1号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综合服务楼113房间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18004869771
  邮箱:164392233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