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光辉村10000头高产奶牛标准化养殖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突泉县光辉村10000头高产奶牛标准化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突泉县光辉村10000头高产奶牛标准化养殖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水泉镇光辉村。项目年生产生鲜乳52800吨,销售公犊2400头,销售母犊1200头,淘汰母牛1500头。厂区总占地面积510242.04m2(766.13亩),建筑工程包括生产区、饲料区、管理区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联系人:王健
电 话:15148291000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中昕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巴彦街1号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综合服务楼113房间
联 系 人:庄耀
联系电话:14747373833
邮箱:1609829070@qq.com
四、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施工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生态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噪声及固废等)、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空气、水环境、噪声、固废及生态环境等)、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具体的要求
2.您认为本项目对您有哪些影响?您关注哪些方面的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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