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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民政局关于中心养老院运营服务招租公告

来源:突泉县民政局 发布者:突泉县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6: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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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突泉县财政局(突财发〔2023〕20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批准,突泉县中心养老院,面向社会以“公建民营”运营管理方式公开招租,择优选定运营主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突泉县中心养老院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的资产为突泉县中心养老院大楼,位于突泉镇曙光大街新中医院西侧,项目院落占地面积78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839平方米,建筑面积10层共13260平方米。养老可用房间98间,196张床位。5层为老年病科病房,设有病房室(20间),内设40张床位;4层为综合治疗区(14间),由县中医医院老年病科进驻养老院,开展康复、理疗、艾灸、药浴、沙疗、盐疗等中医物理治疗项目。另有评估室、阅览室、书画室、棋牌室、新情网络室、心理咨询室、社工室、多功能厅、餐厅、洗衣房、理发室、卫生室等功能用房。本次公开招租资产将以满足养老机构基本要求的已装修房标准交付承租方使用。               
  二、租赁相关要求
  (一)双方签订《公建民营协议》。租赁期限5年起租,每年对运营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评估,八十分合格,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协议。达不到八十分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继续运营。
  (二)出租方式通过对意向竞租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筛选出符合招租条件的机构进行现场竞租,综合评分后确定承租人。
  (三)竞租人资质条件
  1、竞租单位具备5年以上养老机构或医养结合经营管理经验;有标准化管理与服务体系,具备成熟的养老项目的运营团队。
  2、竞租单位取得养老护理行业相关资质(包含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均取得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工作人员具有养老护理、养老机构管理等岗位的资格证书);
  3、竞租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实际“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托管运营经验和养老工作经验,并热爱老龄事业。
  4、运营方需在民政部门完成养老机构备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照。
  (四)租金及竞租保证金要求
  1、运营第一年按20万元/年收取租金,第二年后续根据市场行情、运营方效益进行评估协商收取租金,用于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能力、设施设备维修等方面。
  2、竞租保证金为10万元,在意向竞租单位获得竞租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竞租成功并与主办单位签订租赁协议后可以转为租赁押金(具体租赁押金数额以最终租赁协议为准),竞租不成功的则在竞租活动结束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意向竞租人。年租金将按有关规定直接缴入突泉县民政局指定账户。
  保证金交付单位:突泉县养老服务中心
  账号:060804990902229431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突泉支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
  (二)报名地点:突泉县突泉镇综合体大楼12楼1207室。
  (三)报名方法
  1、竞租单位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及地点向招租方报名。
  2、竞租单位可到招租方查阅招租文件及现场查看该处出租资产,若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招租方咨询;一旦报名,视为无异议。
  3、竞租单位报名时应向招租方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本项目的竞租文件含:运营方案、资质证明文件和报价文件。
  四、资格审查
  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6日,主办单位完成意向运营商的资料核对,并将审核情况通报相关意向运营商。
  五、竞租时间、地点
  以主办单位通知时间、地点为准。
  联系人:佘强,19847758999
  
                        突泉县民政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