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规划】兴安盟突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来源:发改委 时间:2016-04-13 15:01:09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县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关键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科学编制好《突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兴安盟重大战略部署,抢抓机遇,努力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加快转变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发展思路,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38.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73.4亿元,增长1.9倍,年均增长13%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37亿元增加到66.07亿元,增长1.8倍,年均增长17%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4295万元增加到13640万元,年均增长2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13.4亿元增加到28.4亿元,增长2.1倍,年均增长16.2%。消费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3.4亿元增加到20.6亿元,增长1.5倍,年均增长11%以上。

  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三次产业比例由“十一五”末的40.8:35.9:23.3调整为2015年的32:44:24,农牧业产业效益快速提升,工业带动作用逐步增强,新型服务业加快发展。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3.27%。

  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初步形成,公路总里程达到1935公里,铁路即将开工。实施了22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和66千伏供电工程,电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完成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等工程,水利设施建设实现突破。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效明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28%,草原植被覆盖度达到68.2%。环境保护得到加强,节能减排如期实现自治区和兴安盟确定目标。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收入分别达到20382元和7562元,分别年均增长8.8%和8.4%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 31.6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超过28平方米,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社会建设成果显著。全力推进“四个一”民生工程,积极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社会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各类教育发展得到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完善,通讯网络进一步普及,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全面落实“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举措,3.14万人实现稳定脱贫。扎实做好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展开。

  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机构改革步伐加快。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成了卫生计生等部门机构合并和工商质监划转地方工作。金融改革、电价改革、水价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收到良好成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欠发达县情尚未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不足,支撑县域发展的主导产业体系仍处于起步成长阶段,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仍需逐年加强。

第二章 “十三五”总体要求

第一节 面临的发展环境和优势

  “十三五”时期,国内外经济环境仍然比较复杂,机遇和挑战相互交织,总体形势于我县有利。主要表现在:

  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具挑战。国际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的期限内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外部环境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导致地区竞争加剧,这为我县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形成巨大挑战。同时,国家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这为我县自身产业特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做强优势产业,升级传统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和民生社会事业建设,改善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结构,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政策叠加优势明显。国家大力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以及自治区更加重视东部盟市发展,继续实施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大对贫困落后地区帮扶力度,这些都为我县接受更多辐射、借助外力加快转型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国家推出“7+4”工程包和支持东北振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包,为我县在新兴产业、生态建设、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等领域,争取更多重大项目提供了难得的新机遇。同时,我县作为老、少、边、穷地区,并纳入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政策支持提供机遇。

  改革深化提供强大动力。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继续推进 “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宽松的发展政策环境,这为我县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激活全社会创新活力提供巨大的政策支持。

  市场和政策优势将逐步强化。绿色、健康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安全食品、绿色旅游、健康养老等需求强劲,为我县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独具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资源综合开发优势明显。一是青山绿水环境优势,地域广袤,植被良好,形成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这有助于打造有机绿色品牌,为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提供重要保障;二是丰富的农牧业和水资源优势,丰富的耕地、草牧场、森林、水面等资源可以为现代农牧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提供量大质优的资源基础。丰沛的水资源不仅可以为现代农牧业提供充足的水利保障,也是支撑工业发展的巨大优势;三是充裕的劳动力资源优势。我县总人口31.5万人,周边地区多为人口大县。目前大部分劳动力滞留在第一产业中,且由于区域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较低,目前劳动力价格相对低廉,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素质,可以为工业发展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统领全局,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兴安盟“一个坚持”、“两个围绕”、“三个走在前列”、“四个方面作出贡献”总体目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主动适应引领新常态,创造新优势,培育新动力,围绕建设“五大基地”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突出抓好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扶贫攻坚、养殖业、棚户区改造、十个全覆盖、区域绿化,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大力改善民生福祉,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依法治县,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加快实现“富民兴县、幸福突泉”奋斗目标。

第三节  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记人民是发展的根本力量,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扬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

  坚持科学发展。牢记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从基本县情实际和民展不足的主要矛盾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特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牢记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破除一切不利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把改革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依法治县。牢记法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可靠保障,坚守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在开放中谋划和推进发展。牢记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登高望远,以宽广的世界眼光和大局意识规划事业、谋求发展,既面向区内加强区域合作,又面向国内外扩大开放,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互动共赢,实现共同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的战略部署,不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积极妥善应对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围绕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创新供给。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发挥“双创”、“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增加创新资源供给,激发企业创新潜力,激发市场转化科技成果潜力,全面提高创新动能。

  坚持协调发展。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积极推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推进突泉县城发展为契机,完善进城农民工市民化机制,优化中心镇、重点镇、一般乡镇布局,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深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严格管控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加强污染治理,提高环境质量。集约利用资源,发展低碳及循环经济,促进绿色增长,倡导绿色消费,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坚持开放发展。加快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发达地区交流与合作,优化招商引资方式,提高吸引利用国内外资金比重。发挥“互联网+优势特色产业”优势,加快推进我县绿色农畜产品“走出去”。积极加强与毗邻旗县合作,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水平。

  坚持共享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积极落实和完善各项惠民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加快脱贫步伐,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发展定位

  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发挥生态农牧业资源优势,打绿色牌,走特色路,推动农牧业组织模式创新,推动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做大做强一批龙头企业,提高转化增值水平,抓好农业基础设施、设施农业基地、科技兴农、加工转化和品牌营销等方面,力争在有机绿色食品生产、玉米深加工、特色杂粮杂豆等领域取得较大突破,努力建成东北地区重要的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新型建材生产和金属矿产资源加工基地。依托丰富的蛇纹岩等矿石资源,适度发展新型建材,建成蒙东地区重要的新型建材生产基地。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力度,建成突泉县及周边地区重要的铜精粉、铁精粉生产加工基地。

  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依托丰富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资源,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产业,既是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的重要领域,也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力争建成全区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

  生态旅游文化休闲度假基地。依托丰富的绿色生态、自然景观资源,深入挖掘老头山文化、金界壕文化、农耕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高标准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打造集“传承辽文化、林水休闲养生、草原回归自然、湿地珍禽观赏”于一体的休闲旅游度假胜地。

发展目标

  按照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要求,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接近均等化、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依法治县全面推进、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一步巩固。

  力争到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实现我县发展新的突破。具体目标:

  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5.6亿元,年均增长8%;500万元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82.1亿元,年均增长1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5.2亿元,年均增长11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2.2亿元,年均增长11%。

  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30:44:26,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以上,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提高到36%左右。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兴安盟对我县的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在2015年基础上分别降低6%和4%,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9.5%,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提高到71.5%。

  城镇化率达到37.5%左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和10%,分别达到23994元和9150元。

  2020年建党一百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体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8亿元,年均增长8%;500万元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11亿元,年均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4.7亿元,年均增长1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3.0亿元,年均增长11%。

  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8:42:30,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左右,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提高到40%左右。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国家和自治区对兴安盟的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在2015年基础上分别降低15%和1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2%,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提高到78%。

  城镇化率达到50%,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达到31360元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达到12179元左右,基本实现小康目标。

  

  

  

  

  

  

  

专栏1 突泉县“十三五”经济社会主要发展目标统计表

单位:亿元、元、%

名  称

2015年完成

2017年预测

2020年预期

绝对值

增速

绝对值

年均

递增

绝对值

年均

递增

地区生产总值

73.4

9.1

85.6

8

107.8

8

    第一产业

23.4

5.4

25.7

4.5

30.2

5.2

    第二产业

32.3

11.4

37.7

7.9

45.3

7.0

    第三产业

17.7

10

22.3

12.3

32.4

12.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66.07

18.4

82.1

11

111.3

1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0.6

8.5

25.2

11.0

34.7

11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1.364

47.0

2.2

11.0

3.0

11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382

8.8

23994

9.0

31360

9.0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562

8.4

9150

10.0

12179

10.0

三次产业比重

32:44:24

30:44:26

28:42:30

第三章 推动持续健康发展 壮大地区经济实力

第一节 发展现代农牧业

  巩固和发展农牧业基础性地位,保障“三农三牧”投入稳定,以绿色、优质、品牌、诚信、安全为核心,运用现代经营理念,先进科技手段和组织形式,提升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推动粮经饲统筹、农牧林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牧业发展体系,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县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转变。

  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以稳定和提高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家庭牧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农牧结合的双重优势,积极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做优做强草原畜牧业,做大做强农区畜牧业。全面实施万头肉牛、百万只肉羊养殖工程,支持畜牧业养殖场建设,加快发展草产业,支持青贮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扶持秸秆饲料化、肥料化产业发展,加强牲畜品种改良和优良品种保护工作,着力提高农区畜牧业比重,加快推进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自然放牧向建设养畜、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到2020年,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肉鸡、肉牛、肉羊、生猪头数稳定在1亿只、20万头、200万只、100万口。农区畜牧业产值占畜牧业总产值的50%以上。优化畜群品种区域布局,围绕绿色突泉,加快优势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培育一批驰名、著名商标品牌,提高畜牧业效益。

  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十三五”期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6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2亿斤以上;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全面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增粮行动、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等项目,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努力推进高效节水改造,发展节水农业;大力发展山旱地区有机绿色农业和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广绿色增产技术模式,推进实施农业机械化工程,到2020年,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加强现代农业机械的普及推广,进一步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资源禀赋特点,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科学确定农畜产品区域布局,不断优化种养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不断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积极推广优质高效品种,努力提高优质高产高效作物比重,适当发展非粮农业和能源农业,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大力发展设施无公害蔬菜、瓜果种植,到2020年,设施农业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业、森林产业和林下经济,到2020年,全县特色种植业面积达到80万亩。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大力发展舍饲畜牧业和农区畜牧业,抓好牲畜“种子”工程,调整优化畜群结构,确保牲畜良改率达到95%以上,畜牧业占大农业比重达到50%以上。突出发展肉羊、肉牛、奶牛、生猪、禽类规模化养殖,培育养殖大户,建设专业小区,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到80%以上。

  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扎实推进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有序流转,健全农村物权融资担保体系,鼓励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打造精深加工产业链,提高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到2020年,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40%以上。壮大村集体和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产业化经营,强化特色农畜产品营销平台建设。

  强化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加快特色农畜产品营销平台建设,在传统销售渠道基础上,构建“电商平台+直销中心+零售体验”一体化的农畜产品宣传、展示、销售平台,加快建设农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大重要农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农畜产品集散地和交易市场。加强原产地产品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进一批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认证,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提高绿色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做好玉米、大豆、马铃薯等大宗农作物政策性保险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设施农牧业、基础母羊等新型农牧业保险产品。加强农牧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畜产品市场和技术信息的收集、发布和预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农牧业保障体系,加强农牧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农牧业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牧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

  

专栏2:农牧业重点工程

种植业。重点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现代种业工程等。

畜牧业。重点实施种羊场建设项目、畜禽品种繁育场建设项目、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优质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草原黑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白羽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畜禽性能监督检测站(中心)建设项目等。

设施农牧业。20万亩设施蔬菜瓜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0万亩节水灌溉人工草牧场建设项目等。

草原建设。草原飞播项目、草原防火物资储备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草原鼠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队建设项目、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草种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等。

农畜产品营销平台。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工程、内蒙古尚德维康互联网+销售平台建设项目、内蒙古阿妈牧声有限公司互联网+项目等。

质量安全。重点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饲料检测检验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县级兽药质量监测机构项目等。

第二节 壮大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

  立足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以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识产品为主攻方向。以乳、肉、绒、粮油、皮革等加工为重点,继续加大农牧业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大力扶持雨润、安达牧业、阿妈牧场、尚德维康等重点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努力推进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做优做强农畜产品加工业;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联合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盘活存量、做大规模。支持农业示范园区、食品加工园区建设,形成一批绿色知名品牌,实现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的绿色化、标准化、生态化、安全化、高端化,建成兴安盟地区总体规模较大、工艺技术装备先进、转化增值能力强、品牌知名度较高、原料基地保障较好的农畜产品生产输出基地。到2020年,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值占全部工业产值的35%,成为全县重要优势、特色、支撑性产业。

  

专栏3:    农畜产品加工业重点工程

突泉县乳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突泉县宝石镇马铃薯深加工项目、突泉县肉羊产业链建设项目、突泉县玉米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突泉县100万口草原黑猪屠宰生产线建设项目及深加工项目、突泉县54万吨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突泉县玉米休闲食品加工项目、突泉县5000吨植物油冶炼项目、突泉县杂粮系列饮品开发项目、突泉县肉牛养殖繁育及深加工项目、突泉县羊毛加工及羊毛被(裤)制品项目、突泉县玉米深加工建设、突泉县玉米秸秆生物乙醇项目、突泉县年产1万吨葡萄酒项目、突泉县肉鸡屠宰加工项目、突泉县肉羊屠宰深加工及羊油深加工项目等。

第三节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清洁能源产业依托风能、太阳能等绿色可再生资源丰富的优势,抓住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契机,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广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应用,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通过“风火打捆”的方式,扩大风电送出规模,打造成蒙东地区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继续推进蛟流河和六户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以光伏扶贫与设施农牧业结合为重点,适当发展太阳能发电;同时大力发展生物质天然气项目。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建成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万千瓦,加快百万千瓦光伏产业园的规划设计工作。大力发展集中大型沼气工程和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地热能利用技术,推进水泥生产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同时,加快其它能源领域开发的步伐。

  装备制造业以农牧业机械、汽车和机械零部件、风力发电装备零部件为重点,不断加强与东北地区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联系与协作,引进骨干项目和协作配套项目,增加产品品种和技术含量,锤炼一批具有一定技术能力、产业分工地位有利的骨干企业。继续加大产业承接转移和招商引资力度,突出龙头企业培育,提升装备制造业总体水平。通过政策、技术、资金等扶持,推动亿泊农机、挂车制造等重点机械制造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农机等零件加工配套产品研发、生产能力,积极参与兴安盟经济区装备制造业区域分工,努力形成高关联度的产业链条。

  农作物秸秆产业。提高农业科技进步水平,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和产出效率。利用我县丰富的农作物秸秆资源,发展饲料、肥料、造纸、固化成型燃料、沼气和液化天然气、发电、纤维素乙醇、建材、日常生活用品、食用菌基料等十大系列产业,到2020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打造成为东北秸秆产业示范区。基本建成秸秆热解生物柴油30万吨,副产品固化钾肥6000吨项目。

  现代煤化工产业。采用先进的煤炭深加工技术和环境友好生产方式,依托丰富的水资源和周边煤炭资源富集的水煤组合优势,加快推进煤制天然气、褐煤提质、褐煤综合利用油气联产项目。到2020年,基本建成年处理300万吨煤热解转化清洁能源生产线,年产净化煤气9亿立方米、年产煤焦油30万吨、年产粗苯6万吨,年产清洁块炭150万吨;年生产300万吨气煤干馏和年生产6.2亿立方米压缩天然气项目,同时开发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专栏4:  工业重点工程

清洁能源。突泉县2×15MW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突泉县10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浙江正泰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河南豫新3万千瓦光伏与设施农业相结合项目、内蒙古聚鑫阳光新能源20万千瓦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小镇建设项目、光伏扶贫项目等。

战略性新兴产业。突泉县锂电池及新能源车辆生产项目、 生物育种项目、物联网项目等。

化学工业。内蒙古正中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300万吨煤热解转化清洁能源生产线,年产净化煤气9亿立方米、年产煤焦油30万吨、年产粗苯6万吨,年产清洁块炭150万吨;年生产300万吨气煤干馏和年生产6.2亿立方米压缩天然气。

第四节 适度发展冶金建材业

  依托矿产资源开发,构建金属原料采选加工及新型建材产业体系,在加快矿产资源勘探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境内资源和周边资源,推动矿产资源的深度开发转化。依托铁矿及伴生资源发展黑色和有色金属原料,积极采用先进技术,适度扩大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业规模,推动有色和黑色金属冶炼行业向金属制造、金属新材料、装备制造业拓展,实现由初级化金属冶炼向综合加工、新材料等方向升级;依托油砂资源发展重油加工产业。积极争取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加快打造“采-选-冶-加”有色金属产业链条,推动产业结构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推动铝塑板、铝合金型材、铝木复合型材等新型建材业发展;推动实施突泉金属镁冶炼、蛇纹岩综合开发等一批工程项目。依托矿石资源,加快发展水泥和新型建材工业、石材产业、碳酸钙深加工产业等,打造“非金属矿产开发-加工-综合利用”产业链;鼓励和扶持利用粉煤灰、炉渣和硫石膏等工业废弃物开发生产粉煤灰高掺量水泥、水泥熟料和建筑用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新型建筑材料,同时利用高岭土、白粘土资源,积极发展建筑瓷砖产业。

  

专栏5:  冶金建材业重点工程

    突泉县蛇纹岩矿综合开发项目、高岭土综合开发项目、电气石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突泉县禧利多金矿开采项目、突泉县金属镁深加工项目、突泉县住宅建筑一体化建设项目、CL建筑体系新型复合轻型钢混建筑构件建设项目、鑫泰集团石材深加工项目等。

第五节 做大文化旅游业

  按照开发与保护并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互补的开发原则,深入挖掘老头山等自然景观资源和辽文化等人文资源,加大景区和旅游产品开发力度,不断提高接待能力。积极融入区域旅游线路,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形成将草原文化与自然风光融为一体的旅游品牌和旅游产品,到2020年,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达到1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收入11亿元,年均增长15%。直接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以上,间接从业人数达到5万人以上。

  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充分利用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优势,把草原文化、农耕文化、辽金文化与加快旅游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挖掘文化内涵,注入文化之魂,用文化来支撑旅游。加快自治区级老头山旅游景区、土改历史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金长城、辽金古城遗址、宝范水库、宝石湖、六户柜山、明星湖、九龙八景等生态旅游景区,发展度假旅游;加大太东农业观光景区、宝石湖景区开发建设,构筑旅游发展新格局。努力打造“一条精品线路”、“四大景区”、“七大旅游景点”,做强突泉县老头山—春州古城—双城湖旅游线路,打响“春州”旅游品牌,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完善服务设施。完善“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提升标准、档次和配套水平。加强连接重点景区的道路建设,完善景区内部基础设施。加强旅游干道、重要节点、主要沿线的旅游基础设施及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旅游业综合服务体系,完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平台、旅游行政服务体系、旅游执法队伍,提高服务质量。挖掘资源优势,重点开发土特产品、绿色保健品等特色旅游商品。充分挖掘文化底蕴,打造文化品牌,加快建设农耕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民族文化一条街等重点项目,丰富旅游内涵,提升旅游品位,延长产业链条。

专栏6   文化旅游业重点工程

自驾车营地体系项目;杜西沟旅游度假区(以上建成3A级旅游景区);突泉县老头山——双城湖——春洲古城生态旅游区项目、突泉县春州城古城旅游线路开发项目、突泉县学田乡杜西沟景区建设项目、明星湖等品牌景区项目。

第六节 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

  建设商贸中心。加快突泉镇、六户镇、杜尔基镇等区域性现代服务中心建设,建设3个高标准大型商场,积极引进大型连锁企业。建立完善县城、乡镇(社区)、行政村三个层次商业服务网络,活跃城乡商贸流通。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绒毛市场、钢材建材市场、汽配汽贸市场、农资市场等各具特色的专业市场。以开拓和延伸流通加工、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为重点,建设区域性批发市场,推进商贸流通业集聚发展。

  完善农村商贸流通网络。在公路沿线、大宗农畜产品主产地建设不同类型的农畜产品交易市场。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组织直接对接,支持发展农畜产品网上交易。加快粮食物流、绒毛交易市场、成品粮油交易市场建设。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加快覆盖城乡的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建设,实现乡镇标准化农贸市场全覆盖。

  

专栏7  商贸业重点工程

突泉县大型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突泉县大型农资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突泉县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突泉县物流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等。

第七节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按照现代仓储、配送加工、多式联运和信息服务“四位一体”的功能定位,以对外开放和区域联合为动力,发挥优势,强化基础,整合资源,壮大规模,提升档次,建设扶持大项目,培育引进大企业,开放搞活大市场,以农畜产品物流、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物流、城乡配送、电子商务、快递服务为发展重点,逐步形成“立足内需、融合蒙东、面向东北、连通国际”的现代物流体系。到2020年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左右,第三方物流业务量占物流业务总量的70%以上,引进和培育5户以上区内外一流的物流企业。

专栏8   现代物流业重点工程

突泉县铁路物流园区、突泉县物流园区、国际综合物流园区等。

第八节 积极发展金融服务业

  加快金融体制、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银行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和其他金融业并举的“大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到突泉县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到2020年,力争8家金融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和成立村镇银行,5家小贷公司、5家担保机构。强化金融风险防范,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争取实现金融服务网点在全县每个行政村和自然村屯全覆盖的普惠金融。

培育发展其它服务业

  信息服务业。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进“三网”融合,发展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加快推进突泉县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同时培育新兴电子商务产业园,形成错位竞争,争创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加强绿色农畜产品触网工程,积极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鼓励企业自建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良性发展。

  科技服务业。以研究与开发服务、设计服务、技术中介及推广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为重点发展领域,加快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提升发展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壮大一批科技服务业主体。

  社区服务业。加快形成配套完善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创新社区服务形式与内容,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社区商业服务和非营利性服务,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网络化发展。大力发展家庭保洁、卫生保健、养老扶助、病人看护、家务管理、婴幼儿看护等家庭服务业,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新兴业态。

  房地产业。要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建设住宅产业化基地,延伸住宅产业链。组织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坚持商品房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并举,优先发展保障性住房。简化审批手续,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范围。积极培育房地产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规范物业管理,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

  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优惠等政策,支持建设一批社会化养老公寓和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构建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健康促进、健康保险等为一体的服务体系。

  

专栏9  其它服务业重点工程

突泉县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突泉县物流园区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突泉县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项目、内蒙古尚德维康有限公司物流电子商务中心建设项目等。以及突泉县养老服务工程、突泉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突泉县养老社区建设项目等。

第四章 坚持创新发展 提高发展质量

第一节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努力搭建创新平台。继续完善我县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功能,提高中小企业服务水平。建立科技和金融合作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快推进科技管理体系改革,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科技资源分配的机制。继续支持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我县建立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加强创新平台,打造一批国家级及自治区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科学普及率,形成以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所为中心,以村、社区、企业、学校科普阵地为基础的多层次、多功能、现代化的科普设施及网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惠民,紧紧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开展科技示范推广。

  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加快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大人力资源建设投入,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通过加大政府奖励和实行股权、期权、年薪制等多种方式,吸引和激励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营造尊重人才、支持创业、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加强人才服务,最大限度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节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不动产产权登记,逐步健全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和统一监管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积极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建立全社会征信体系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推进水、供热、电力、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修订政府定价目录。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完善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保护制度。鼓励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创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精简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条件,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后置办证事项,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减少生产经营活动的资质认定和许可审批。完善政府决策制度,探索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的制度。积极推进扩权强县工作,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和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区域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完善土地、草牧场和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健全经营服务机构,扶持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加快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保障农民土地、草牧场和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转移农民市场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完善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互动融合发展,增强媒体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建设,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构建现代文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深化教育、医药卫生、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领域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加快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健立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完善金融、信贷、税收等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坚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缓解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完善年薪制、职工持股、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等分配制度。合理调节行业收入分配,加强对垄断行业和收入过高企业的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管。规范职务消费和公务消费,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待遇货币化。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治理整顿不合理收入,依法取缔非法收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工资保障机制。加大监察力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禁止拖欠、克扣工资等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扶助,发展和完善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开发式扶贫机制。认真解决好低收入群众的医疗、子女就学困难等问题。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开发政策机制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提高公开招聘的公信度。建立健全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推进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改革。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积极推动实施人才强县工程,着力推进人才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政策体系。加大人才开发工作投入力度,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开通人才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高层人才,培养用好本土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缓解评聘矛盾。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统筹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人才队伍、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落实国有林场改革。全面禁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与恢复。推进政企分开,逐步整合规模小、人员少、地处偏远的林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积极推进国有林场产业转型。健全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第五章  坚持协调发展 增强发展后劲

第一节 完善城镇体系

  中心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要求,以县城为核心,中心镇为支点,抓好“水、电、路、房”建设,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集聚。实施户籍、住房、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综合扶持措施,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实施产业集聚、教育集聚、医疗集聚、旅游避暑和休闲养老集聚等集聚发展战略。制定综合与相关专项实施方案,共同推进中心城区各项工程建设并兼人民防空需要,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更加合理,形成地上地下配套、专用兼用结合的区域防护格局。建设区域特色突出、民族气息浓郁、产业布局合理、生态环境优美的中心城区。重点发展特色产业、设施农业、机械制造、现代服务、公共服务等产业,2020年城区面积发展到2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规模达到15万人。

  重点镇。完善城镇功能,提高人口集聚能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就业渠道,带动当地群众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坚持规划优先、量力而行、急用先建、改善民生原则,以农民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集中为基本方法,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劳动就业统筹发展,形成以突泉镇为核心,以六户镇、杜尔基镇为重点的城镇发展格局。突泉镇以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绿色食品精深加工、服装加工、商贸物流等为主,打造商贸与工贸相结合的综合性城镇。六户、杜尔基两镇以农贸型为主,打造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商贸流通、物资集散为主的新型城镇。

  特色小镇根据各自乡镇的发展特点,实施差异发展战略,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发展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聚带动能力较强的特色小镇。将宝石镇、永安镇、水泉镇打造成独具地方特色的小镇。

  

专栏10:  各城镇功能定位

突泉镇。突泉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食品工业、纺织工业、机械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城镇

六户镇。以农副产品加工业、物资集散为主的农业小城镇

杜尔基镇。以农牧产品贸易、加工为主的综合性小城镇

水泉镇。以农畜产品贸易、加工业、建材工业为主的小城镇

永安镇。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以矿产采掘加工业为主的小城镇

宝石镇。以生态旅游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生态小城镇

学田乡。农牧业服务

太平乡。农牧业服务

九龙乡。农牧业服务

第二节 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转型提质建设。积极建设中心城区环线公路和绕城公路,加快中心城市和各乡镇所在地出入口建设和改造,加强综合管廊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逐步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放射性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业废物处置中心。加快集中供热锅炉与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高中心城镇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到2020年建成区面积发展到2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规模达到15万人;全县城镇用水普及率达到9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5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32%;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8%。人均公共绿化面积达到15平方米,集中供热实现340万平方米以上,房地产开发面积新增100万平方米。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10 标台以上,城镇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2006)新标准要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自来水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镇人口突破15万,其中吸纳农村人口5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加强城镇管理。严格按照规划推进城镇建设,加快城镇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镇功能,突出城镇特色。加强居民交通、卫生、环保等文明教育,提高居民综合素质,争创文明城镇。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完善社区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推动形成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市场提供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抓好国家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机遇,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节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吸纳转移农民。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体制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保留一定期限的土地、草场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加快城郊失地农民和城中村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提高就业技能。加强农民就业培训指导,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到2017年城镇人口突破12万,其中吸纳农村人口2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到37.5%以上。到2020年城镇人口突破15万,其中吸纳农村人口5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深入落实国家禁牧、休牧补贴优惠政策,将生态移民工程与城镇化有机结合,加大生态移民力度,加强移民安置房建设,引导农民(建档立卡贫困户)向生产生活条件好的地区和城镇转移。

  加强劳动力转移输出。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中心城市转移、向周边集镇就地就近转移,通过劳动力转移带动人口转移。继续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确保转得出、留得住、过得好。继续坚持危草房改造工作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统筹解决劳动力转移和贫困人口住房条件改善等问题。以项目帮扶为重点,整合资金,集中攻坚,不断巩固区域扶贫成果。

第四节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事业建设。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完善“重点镇—乡镇—行政村”三级客运网络,完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增强城镇转移人口、产业集聚、生活服务、就业增收与培养新型农民功能。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教育等基本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

  实施“五化”统筹城乡发展。一是实施规划一体化,统筹编制实施经济、社会、文化等重点规划;二是实施产业发展一体化,依托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发展县域经济;三是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重点加强农村公路、水利、电网等建设;四是实施市场一体化,推进农村市场设施和现代化物流体系建设;五是实施社会管理一体化,发挥农村自治组织和大调解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

  加强新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路网络建设,努力实现乡镇、通油路、行政村通公路目标,逐步推进集镇、村庄内外道路硬化。加强农村生态、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镇自来水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支持农民利用新型生活能源和清洁能源。

第五节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和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家乐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大力发展乡村精品农牧业,推进特色专业村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深入推进村屯整治建设。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构建农村生态人居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产业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到2017年实现全县自然屯“十个全覆盖”。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发展壮大庭院经济,促进特色产业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谐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为载体,以高效开发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庭院资源为主线,以农村家庭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以扶持服务为保证,以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促进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施“庭院经济示范带”建设工程,着力培育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科技含量高、经营管理规范、综合效益好、示范带动强的庭院经济示范村和示范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使全县188个行政村464个自然屯所有庭院院落全部得到有效利用,重点村农户年可增收5000元以上,一般村农户年可增收500元以上。

  积极推进城乡交通建设,推进连线成片村屯整治建设,力争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和绿化等整治建设覆盖全县村屯。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提高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水平。

第六章 坚持绿色发展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 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 在生态建设与修复中,以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推进荒漠化、沙化、草原退化、水土流失等综合治理,扩大森林、草原面积,提高草原植被覆盖率。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 有序实现休养生息。加强森林保护,扩大天然林资源保护范围;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加快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深化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三北防护林建设五期、新一轮退耕还林等林业重大建设工程,退耕还林4.7万亩,三北防护林四期18.5万亩,封山育林15.5万亩;造林补贴试点项目1.5万亩;中幼林抚育项目1.5万亩。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切实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加快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专栏11: 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三北防护林工程1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造林补贴试点项目2.5万亩。中幼林抚育项目2.5万亩,使工程建设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22万亩,其中荒山荒地造林2万亩,退耕还林工程封山(沙)育林20万亩。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全县124.39万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其中124.39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纳入中央补偿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十三五”时期,力争新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处;初步建立起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95%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和所有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得到保护,70%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资源得到恢复和增加。

  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快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加大退牧还草力度,继续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围绕基本农田和草牧场保护与建设,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三期工程、保护性耕作推进工程等建设项目,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达到33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2%。水土流失得到根本缓解,林业总产值达到3亿元以上,初步实现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专栏12: 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合理安排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以绵羊、山羊、肉牛为减畜重点,禁牧区的放牧牲畜全部减掉,草畜平衡区超载过牧的牲畜全部减掉。建设舍饲养畜基地,力争使70%左右的牲畜实现在当地转为舍饲圈养。

天然草原退牧还草二期工程。到2020年,草地补播  万亩,旱作人工草地  万亩,新建灌溉人工草牧场 万亩,草籽基地 万亩,储草棚 万平方米。

草原保护与建设工程。到2020年,草原退化沙化趋势得到有效缓解,逐步实现草畜平衡。进一步提升草原生态功能,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草原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到2020年,将草原特定的区域划分成不同发展类型的空间单元,明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因地制宜确定不同区域的发展方向与调控措施。

  抓好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工程,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植树造林,到2020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减少90%以上,保障突泉县及下游地区的水土安全。

  

专栏13: 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沟道治理为重点,沟坡兼治,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实施“山、水、田、林、草、路”综合治理与开发,建立完整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到2020年,实施水土保持面积50平方公里。

东北黑土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坡耕地治理以坡式梯田、改垄和地埂植物带为主,配套水源及灌溉措施;侵蚀沟道主要修建谷坊群、沟头防护、跌水等,防止沟道下切和沟岸扩张;荒山荒坡结合整地工程营造水土保持林(穿带);对疏林地、灌木林、天然草地进行封育治理,建立以工程集水养植物,以植物生长固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到2020年,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重点治理300平方公里。

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以丘陵区、土石山区及沿河风沙区为重点,兼顾部分沙化退化严重的草原区和平原区,进行集中治理。到2020年,建设丁坝129座,护岸135公里,河道清淤疏浚327.6公里。完成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5万亩。

第二节 全面推进污染防治

  按照以人为本、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建立以保障人体健康为核心、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防控环境风险为基线的环境管理体系,健全跨区域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加快解决以大气、水、地质等环境污染和破坏为重点,加强环境综合防治,实施严格的减排管控制度,实现污染物排放由总量控制向环境质量改善转变。

  加强大气环境保护。继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提高城市使用清洁能源的比例,在城区逐步推广使用天然气。在城镇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项目,逐步减少居民生火取暖和服务行业小锅炉,提高集中供热比重;加大烟尘、粉尘、细微颗粒和汽车尾气的治理力度,控制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排放。突泉镇地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00天。加强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排污、供热等配套设施。积极发展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严格执行排污标准,加强监督和监管,实现工业大气污染全面达标排放。

  做好水环境保护。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全面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加强供水全过程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环境安全监测,推进蛟流河、大额木特河、小额木特河等主要河流流域水污染防治,到2020年,流域控断面好于三类标准的比例达到75%以上。加大对城乡集中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力度,科学调整并划定水源保护区,对重要水源地周围和输水通道两侧地区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到2020年,中心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和水源涵养地保护。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建设中心城镇、城关镇和重点镇污水处理工程,到2020年,城镇(乡)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实现工业排污、城镇生活排污集中处理,到2020年,城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建立防汛抗洪预警预报系统和山洪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完善群策群防体系。

  强化矿山环境保护。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推进尾矿安全、环保存放,妥善处理处置矿渣等大宗固体废物。坚持矿山开发与治理同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有效解决历史问题,杜绝产生新的矿山环境问题。到2017年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率达到80%,2020年达到90%以上。

专栏14: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主要安排在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已严重威胁矿区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治理成效显著的矿山(矿区)。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程。全县历史遗留的废弃居民点、工矿废弃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具备复垦利用条件的为3911.7亩。到2017年,按照复垦耕地优先、宜林则林、宜渔则渔、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的原则,确定复垦土地用途。到2020年,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合理和高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土地资源的综合承载能力。

  

  推动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严格农业投入管理,大力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化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等创建活动,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兽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兽药。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废弃农膜、秸秆等种植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种植业面源污染。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加快推进乡镇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开展农村社区污染防治工程。推进农村污水、垃圾集中处理,推广经济适用的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鼓励乡镇和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将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严格禁止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城镇生活垃圾及其他污染物向农村转移。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力争实现100%的行政村通自来水。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和安全饮水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加强对水源和出厂水水质保护与监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和供水用电实行优惠政策,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三节 节约利用资源

  深入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各类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进全社会资源节约,通过研发新技术、改进生产方式、约束日常行为、完善管理模式,严守耕地、水资源以及林草、河湖等生态红线,推进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推进能源节约利用。推动电力、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耗能大户节能管理,关闭和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生产工艺设备,单位GDP能耗下降到1.0吨标准煤/万元。鼓励建筑领域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和产品,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20%,全面推行分户供热和分户计量。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党政机关率先垂范,重点实施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引进开发推广节能技术。通过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推行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设备。对能耗大户进行能源审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加强节能监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00万吨标准煤。

  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按照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合理安排农牧业、工业、城镇和生态用水,将节约利用水资源的举措落实到各个领域和环节。推进农牧业节水工程,发展喷灌、滴灌、管灌、微灌,逐步将农牧业用水比重降低到合理范围内。重点推进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引导企业使用再生水,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循环使用率。建设节水型城市,加快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改造,全面推广应用节水器具。鼓励机动车洗车等使用节水技术,强化耗水量大服务行业的节水管理。坚持先地上、后地下的原则,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保护和利用地下水,依法控制工业企业使用地下水资源,遏制地下水超采。加强城镇节水,推进城镇节水改造和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再生处理厂和管网规划建设,积极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和雨水收集利用,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积极推进阶梯式水价,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要求,遵循节约用地、集约用地、服务发展的土地资源管理原则,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模,防止未批先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实施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通过财税调节手段,推动废弃土地复垦利用,强化对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管理和处置,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加快不动产权登记和土地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草牧场补偿制度。

  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拓宽地质勘查资金投入渠道,加大勘查力度,提高勘查程度和开发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各类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加强开采过程中共伴生资源和尾矿、碎石的综合利用,促进矿产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提高地质勘查、矿山开发准入门槛,制止围而不探,关闭达不到标准的矿山开采企业。认真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矿业权交易平台。推动市场优化配置资源,加大矿业权整合力度,实施整装勘查、滚动勘查、勘查开发一体化,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向优势企业集聚,加快建设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的绿色矿山。

第四节 发展循环经济

  积极培育工业、建筑业、农业等重点领域的循环经济产业,创建循环型城市,努力构建循环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技术,优化改造存量,科学谋划增量,切实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发展循环型工业体系。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以大型、高端、循环发展为方向,在电力、化工、煤炭、冶金、建材、建筑等重点行业,培育2户国家级循环经济骨干企业。开展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的清洁生产,抓好有色金属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冶金和化工废渣及尾矿等工业废物利用。以不同行业的骨干企业为龙头,培育发展横向关联配套、纵向延伸拓展的产业网络,在主要工业行业重点形成一批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国家级开发区。

  建立生态农牧业体系。发挥生物链循环功能,开发农牧业生态系统的整体潜能,提高集约化水平。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合理施肥(药)、节水灌溉、旱作农业、集约化生态养殖、沼气与秸秆综合利用等循环利用技术。落实国家对秸秆综合利用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出台地方鼓励和扶持政策,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2017年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到2020年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以农村沼气建设为依托,推动规模养殖、特色种植、庭院经济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的发展,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建设循环型城市与社区。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以完善城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可持续消费体系为重点,鼓励循环型社会实践。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推进各乡镇和社区废纸、废塑料、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弃电子产品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广车载桶装密闭式垃圾收运模式和密闭式垃圾自动收集系统,社区生活垃圾全部分类收集,到2020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70%。充分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发展再制造。推进可持续消费,倡导节约和循环型消费观念,在商场、酒店、机场、车站、公园和旅游景点等场所杜绝使用不可降解、不可循环使用的产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的产品、再生产品以及节能、节水、绿色有机产品比例。

第五节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强化制度创新及执行力,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促进国土空间开发由占用土地的外延式扩张向调整优化空间结构的内涵式发展转变,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提高空间利用效率。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形成生态优先的绩效评价体系。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制度。强化林地、草地、沙地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制度,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环境基础。落实林地保护制度、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完善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健全补助奖励长效机制,加大沙地沙漠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建立碳汇统计、管理和交易制度,鼓励碳汇林业、草业等发展。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根据环境容量和产业定位合理配置水资源和节能减排指标,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严禁生态脆弱区和缺水区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项目。探索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加强统一监管。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举报制度,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和超总量排放企业实行惩罚性措施。探索开展跨地区排污权、水权交易,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损害赔偿制度。

第七章 坚持开放发展 增强发展活力

第一节 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加强与东北经济区和发达地区的合作,坚持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实现交通、产业、技术、人才、市场等领域对接,以“ 互利互惠、合作共赢”为原则,推进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生态环保、教育、医疗卫生等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国内区域合作。加强与黑吉辽、京津冀等地区铁路、航空、公路、水路、管道等各种运输方式无缝对接,到2020年,基本实现交通、能源通道的互通互连。

  积极建设电力输出通道,加快天然气干线管网和配套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加强产业园区共建,承接京津冀地区制造业较为发达城市的辐射,重点加强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农机制造业、风机零部件制造业等的深度合作,形成专业化配套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加快城际间物流节点设施建设,支持和鼓励物流企业跨地区经营,加快发展现代运输、仓储和跨地区物流中介产业,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公共物流配送设施,构建区域联动综合物流体系。

第二节 主动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借助于阿尔山口岸对外开放有利契机,发挥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园区和产业优势,积极发展绿色农畜产品进出口加工,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承包工程、设计咨询和外派劳务,扩大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规模。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向北开放”建设,以战略的眼光面向未来,高端谋划,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借助“一带一路”、“向北开放”之浩荡东风扬帆出“洋”,实现友好互惠共赢,为实现向北开放的战略布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节 深化国内区域合作

  

  促进国内区域合作。加强与黑吉辽、京津冀等地区铁路、航空、公路、水路、管道等各种运输方式无缝对接;积极建设电力输出通道,加快天然气干线管网和配套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加强产业园区共建,积极参与环渤海地区产业分工,承接京津冀地区制造业较为发达城市的辐射,重点加强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农机制造业、风机零部件制造业等的深度合作,形成专业化配套产业集群化发展。参与“携手打造无障碍旅游区行动计划”,联手打造和推广精品旅游线路,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深化霍洮突区域合作。协调通辽市和吉林省洮南市,与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吉林省洮南市加强合作,协作共建“霍洮突经济区”,建立“水煤互补”协同发展机制,统筹配置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煤炭资源,围绕清洁能源、新型煤化工、新材料、新型建材、现代物流等产业,逐步建成煤炭精深加工产业集聚区。加快建立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商贸物流、技术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的合作机制,构建产业融合、设施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发展格局。

  打造高水平产业承接平台。坚持市场主导、资源互补、互利共赢原则,研究制定促进产业转移承接政策,以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为重点,加强与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共建产业转移园区。努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利用全国性大型投资促进平台,积极宣传我县的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增强展会活动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提高招商成功率。

第八章 坚持共享发展 提高人民福祉水平

第一节 全力做好扶贫攻坚

  多渠道筹措扶贫开发资金紧紧抓住自治区省级领导帮扶联系贫困旗县和自治区厅局帮扶兴安盟的机遇,深入实施“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构建“政府投、行业扶、银行贷、群众筹、社会帮”的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扶贫资金,盟、县扶贫资金将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建立起稳定增长的财政扶贫投入机制。注重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科技扶贫,继续做好行业扶贫工作,按照帮扶目标,确保扶贫投入到位。建立健全扶贫贷款风险担保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有脱贫致富带动能力的种养业大户、专业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贷款扶持力度。发挥贫困群体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投劳投钱投物,建设美丽家园。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事业。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配套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整合各类资金,集中投向重点贫困地区。

  实施精准扶贫实施“五个一批”的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十三五”实现2.5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通过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经济林、家庭旅游及民族用品等扶贫产业脱贫8883人;通过对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和已不具备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程脱贫4000人;通过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培养专业型技能人才,实施教育扶贫脱贫1936人;通过鼓励贫困群众承包荒山荒地进行造林,发展林果产业,实施生态补偿脱贫184人;通过实施医疗保障、建设互助幸福院、提高保障标准等低保政策兜底措施脱贫10025人。

  创新扶贫体制机制。建立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将扶贫攻坚作为头号民生工程,积极开展县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乡镇工作。加大对乡镇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考核力度,严格执行约束机制,压实贫困乡镇的扶贫开发主体责任。制定减贫验收办法,明确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村“摘帽”标准。

  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行政村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能力,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有驻村工作队、选派第一书记,确保每个贫困户有帮扶责任人。健全完善行政村“两委”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村级民主决策管理水平。完善扶持政策,安排资金项目,整合帮扶资源,鼓励实践创新,拓展经营模式,发展壮大行政村集体经济,增强解决贫困户特殊困难的实力。

  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建立与项目审批权下放相匹配的监管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及时到位并足额用于项目建设。采取竞争性分配办法,把资金分配与资金使用成效挂钩。鼓励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投等模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补贴。建立信息披露和公告公示制度,试行第三方审计监督。在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实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有效性。

  强化社会合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健全自治区厅局定点扶贫、鄂尔多斯对口支援兴安盟等对口支援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充分利用“扶贫日”活动,组织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爱心人士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完善社会力量、各种市场主体参与扶贫开发优惠政策,调动社会资金扶贫济困。

专栏15:  扶贫开发重点工程

三到村三到户扶贫工程。以贫困村为单元,实行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统筹协调各类涉农涉牧资金项目,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精准扶持。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对不具备生产、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移民搬迁。

旅游扶贫工程。立足贫困地区草原等自然景观多样,蒙元文化资源丰富,生态良好、气候宜人的优势,大力发展民族风情旅游、生态休闲旅游、乡村体验旅游,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景观旅游村镇。

教育扶贫工程。以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素质和脱贫致富能力为重点,落实低保家庭大学生入学资助政策,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

医疗卫生扶贫工程。全面推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加大贫困地区结核病、布病、肝炎等重点传染病及职业病的防控力度,降低发病率,消除地方病。推进慈善医疗阳光救助项目,改善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设施。

光伏扶贫工程。根据全县贫困村、贫困户规模与分布,结合各地社会经济状况、能源资源和电源结构、电力接入消纳等基本条件,开展光伏扶贫工程。

电商扶贫工程。依托网上、网下和微信为一体的电商扶贫服务平台,在行政村组建电子商务扶贫服务社,帮助农民以优惠的价格买到优质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充分调动整合政府、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各方力量,构建起面向电子商务的产业链。推动贫困地区的绿色农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特色旅游等产业。

  

第二节 基本教育服务

  以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扩大教育供给,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加快城乡幼儿园建设步伐,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在城关镇新建县直公办幼儿园2所、标准化村级幼儿园34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加快中小学校标准化与校安工程建设,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建成校园网,实现校校通、班班通,教学现代化手段运用率达到 90%以上。

  完善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以及范围。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对低年级学生积极探索保留教学点、流动教学等方式保证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力争到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全县100%的学校达到标准化水平,全面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在研究制定各类教育事业规划、组织实施各项教育工程时,优先安排民族教育项目,在确定民族教育与全县各类教育同步同质发展的基础上,适度超前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使我县民族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区民族地区先进行列。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突泉县职业技术学校基础设施与学科建设,扩大招生规模,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打造品牌专业。实施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培训工程,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培育发展内外结合的定向培养、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教育。构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坚持文化教育、职业教育、康复训练相结合,保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轻度智残儿童随班就读达到100%,中度智残儿童入学率达到 80%,2020年达到95%。

  加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全面实施“中小学名师工程”,提升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的整体水平。加强师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教师教育与学历水平,到2020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数占在职教师比例达到35%。重视师德师风培养,大力加强教育行风建设。鼓励举办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开办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大力发展职前教育、职后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构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终身教育体系。

  增强校园体育健康活动。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全面落实学校体育、艺术课程标准,开展健康教育。完善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切实执行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大力推进校园足球,每所学校建设至少1块标准足球场地、配备1—2名足球教师,完善校园足球联赛机制,校园足球注册人口达到学生总数的50%。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25%以上的学校要形成以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大课间、课外文体活动的校园文化品牌。

第三节 基本文化体育服务

  加快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着力建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三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积极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到2020年,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要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服务初步实现标准化、均等化。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着力形成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民族演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局面,生产创作2—3台达到区级水准、能走出突泉的优秀剧目。加强文物保护传承与利用。实施一批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推动文化遗产实现有效转化和利用;建立文物普查、登记、建档、认定制度,完成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防”工程和抢救性保护维修工程,组织实施自治区重点保护单位立项和文物保护工程,推进县乡两级特色博物馆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设县乡两级非遗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和一批项目传习所,建成县乡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传承人体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制度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对重点项目集聚区实施整体性保护,对有市场前景的项目组织实施一批生产性保护工程。加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着力建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满活力,准入规范透明、监管到位、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竞相发展、繁荣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建立文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储备机制,完善人才梯级层次和人才选拔使用机制。完善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确保乡级文化站配齐2—3名专职工作人员,村级文化室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完善覆盖城乡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城镇电影院线、广播电视网站建设工程并继续推进县级自办广播电视节目覆盖、“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县乡两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有线电视基本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数字化和双向化。大力推进全县地面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突泉县网络和下一代广播电视发展,到2020年全县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以上,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强化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全民健身服务均等化。全民健身日活动的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形成公共体育设施网络服务体系和健身指导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20年,新建小区的公共体育设施达到国家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积极推进社团组织建设进程,大力发展基层体育健身组织。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全部建有文体活动站(点)或体育俱乐部,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和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广泛开展内容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不同人群积极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到2020年,每个乡镇至少创建两支队伍,并形成年度比赛制度。围绕推广广场健身操等项目打造时代体育特色品牌,要打造3个以上富有民族和地区特色体育品牌项目。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争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第四节 基本社会保障服务

  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着力扩大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失地农民的参保覆盖面。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住人口应保尽保。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整合,统一缴费和待遇水平。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参保覆盖面,实现失业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形成“覆盖城乡、保障有力”的全民社保格局。

  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社会服务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提高城乡低保、优抚、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残儿童保障为重点,加强民政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制定贫困户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弱势群体在医疗、住房、就业、社保、就学等方面的困难。落实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高补助标准,加大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到2017年,城镇基本养老覆盖率达到97%,农村基本养老覆盖率达到97%。到2020年,城镇基本养老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基本养老覆盖率达到100%。

第五节 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财政和人事保障制度,落实好医改的各项任务。建设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医疗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医疗协调发展。加大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大力发展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建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卫生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增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实施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改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服务功能,切实解决边远地区农民看病难问题。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2020年完成1所县级传染病医院、1所县级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1所中医院建设,基本实现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个卫生院有1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

  全面做好实施放开两孩政策,做好后续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调整完善生育体系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六节 基本就业服务

  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把扩大就业作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控目标,促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1万人以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农民转移就业每年新增2000人以上,期末达到1万人次。

  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十三五”期间打造一批特色突出、承载力强、功能完善、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降低反担保门槛,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倍增效应。积极促进企业吸纳就业。把增加当地就业岗位列入重大项目申报内容,同步启动人力资源配置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大力支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吸纳就业。把发展家庭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电子商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领域,在就业创业培训、信息平台建设、社保补贴、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大力倾斜。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落实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给予一定创业补贴。做好农民转移就业工作,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实现输出输入地劳务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强化就业援助工作。通过“实名制、公示制、退出制”管理和促进就业各项扶持政策的叠加,对零就业家庭及低保家庭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加强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十三五”期间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总数达到3万人以上。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打造高技能、高就业、高收入“三高”劳务培训品牌。建立和完善失业调控体系,不断完善失业预警制度。加强对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推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

第七节 基本社会救助服务

  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建以灾害救助、社会救济、社会互助为主体,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社会慈善援助积极配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困难问题。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扩大医疗救助范围,简化救助程序,取消病种限制,取消起付线,提高救助封顶线,实现有病即救目标。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残疾人和慈善事业。建立老龄化事业发展的社会配套保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参与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各类机构与设施建设。优化各类养老机构结构,整合散、小、差敬老院,实现敬老院转型升级。到2020年末,建成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以城乡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养老幸福家园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覆盖到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养老机构床位增加1800张,达到24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40张。加强精神病人养护服务设施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着力加大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支持残疾人多样化就业与增收,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引导社会力量扶残助残献爱心,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继续发挥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等组织的示范作用,通过税收等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鼓励发展各类专项救助基金会等民间公益慈善组织,引导组建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慈善捐赠和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专栏16:  社会事业重点工程

教育。突泉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突泉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突泉县教育校舍改造及设备购置建设、突泉县学校塑胶跑道、实训基地、体育馆、学生公寓及餐厅项目等。

卫生。中医院搬迁改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工程、社区用房全覆盖项目、老年人养护院及敬老院建设项目。

文化。文化中心项目、图书馆项目、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农耕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项目、金界壕保护修缮工程等。

体育。居民体育活动设施项目、突泉县体育公园项目、突泉县义务教育学校体育活动室室外运动场建设项目、标准体育场建设项目、足球场建设项目等。

第九章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建设智慧突泉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通达城乡、高速互联、多网融合的区域信息化网络体系,互联网流量的承载和疏通能力显著增强,本地骨干网络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加快实施“宽带突泉”工程,全面推进光纤入户,实现县级用户接入宽带达到20M以上,乡镇及部分农区用户接入宽带达到8M以上。推进宽带接入网建设,积极推进企业、社区、家庭宽带计算机互联网应用,形成集新闻、商业、娱乐、消费于一体的宽带网络。加快城乡、社区宽带网络延伸,整合有线电视网资源,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的质量,建立覆盖城乡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下一代互联网产业,实现国际互联网协议第4版与第6版主流业务互通。积极发展4G、5G等新一代移动通信网,推动4G网络覆盖所有乡镇,解决农村、偏远地区的通讯问题,着力建设地面、有线、卫星传输相结合的覆盖全县的数字电视网络,继续推进“三网融合”,实现电信和广电双向业务进入。加强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网络的建设,主动配合国家信息化“金字”工程和自治区信息化建设,重视和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统筹管理和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能力,有效解决城乡数字鸿沟和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高起点、高标准地推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社会信息化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交通运输、文化卫生、餐饮旅游及金融保险等服务行业的信息应用,建立人口、统计、养老、医疗、就业、计生、教育、档案等完善的社会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视频监控报警网络系统建设,提高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速构建全县统一的教育城域网,实现所有中、小学能够宽带接入互联网。积极推进旅游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旅游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的联网步伐。启动社会信用系统和居民“一卡通”建设,加大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投入,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广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现代化。到2020年,实现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以大力发展互联网应用和互联网产业为重点,突出商业模式创新,促进跨界融合创新,使互联网经济成为新常态下我县增强竞争能力的新优势、推动转型升级的新动力、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力量。大力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互联网+”重点项目的引领作用;着力做优存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着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立“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培育“互联网+”产业生态圈,重点推动“互联网+”项目。整合社区信息化管理平台、天眼工程和智慧社区,提升社区建设管理水平,细化优化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到2020年,服务覆盖面力争达到50%以上城区居民。同时,实现全县“互联网+”经济快速成长,“互联网+”公共服务更加便民高效,“互联网+”政务更加务实高效,“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支撑坚实有力,“互联网+”创业创新氛围浓厚。

促进大数据发展

  大力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和宽带接入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挖掘我县现有的信息技术优势和数据资源价值,从基地、技术、企业以及应用平台等环节入手,谋划我县特色的大数据产业体系。做好数据整合工作,抓好重点领域的项目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认真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支持等各项工作。要切实完善大数据产业建设的保障机制。

  大力推进智能化服务体系。重点推进智能农牧业服务系统、智慧旅游服务、智能政务与服务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信息资源数据交换和共享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企业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可靠的先进技术保障。支持电子商务向农村牧区延伸,启动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大幅度提高行政村通宽带率。到2020年,“智慧突泉”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企业和城乡居民的信息化享用水平全面提升,实现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第十章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发展支撑能力

第一节 综合交通体系

  加快铁路通道建设。重点建设长春(开安)、突泉至西巴彦花线铁路工程、乌兰浩特市至通辽快速铁路工程项目,铁路总里程达到160公里。

  完善公路运输通道。加快省际高速通道、能源和旅游通道建设。继续抓好现有区域内干线公路建设,打通断头路、出口路,全面提升通村公路等级,推进以县域路网、农村公路和客运站点为重点的运输网络建设,实现100%的行政村、所有的国营农林场通油(水泥)路,推进城乡路网一体化发展,实现城际、城区、城乡交通的供需平衡、高度畅达。推进以综合交通枢纽、区域物流中心为重点的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合理配置,高效衔接。到2020年,基本形成“区域交通综合化、城乡交通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基本实现公路交通“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总体目标。

  谋划民航通道建设。依托现有乌兰浩特、阿尔山机场,积极延伸和拓展国内外航线,谋划通用机场建设项目。

专栏17: 公路通道建设重点

 “十三五”时期,规划13个大项、902个小项,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01.9亿元。

1、重点公路建设项目5项,建设规模347.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2公里,一级公路55.4公里,二级公路219.8公里。规划完成投资42.259亿元。

2、县乡道改造建设项目17项,建设规模421公里,其中:二级公路246.7公里,三级公路174.3公里。规划完成投资21.2645亿元。

3、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项目25个,建设规模222.5公里,规划完成投资2.225亿元。

4、国有林场(区)道路硬化工程43个,建设规模211.6公里,规划完成投资2.116亿元。

5、易地扶贫搬迁建制村整村搬迁(含撤并村)公路工程19个,建设规模185公里,规划完成投资1.85亿元。

6、街巷硬化工程(补充调查)500个,建设规模1464.9公里,规划完成投资8.057亿元。

7、公路水运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重点项目18个,规划完成投资14.6475亿元。

8、其它运输站场建设项目,新建六户客运站、110个招呼站,规划完成投资0.0515亿元。

9、自然村通公路建设项目88个,建设规模296公里,规划完成投资2.96亿元。

10、乡村道连通公路建设项目53个,建设规模161公里,规划完成投资1.61亿元。

11、农村旅游点公路建设项目11个,建设规模59公里,规划完成投资0.59亿元。

12、工业园区公路建设项目7个,建设规模59公里,规划完成投资1.74亿元。

13、新改建桥梁建设项目,新改建桥梁48座,1980延长米,规划完成投资0.99亿元。

第二节 水利基础设施

  大力推进水资源配置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供水工程、大青山水库防渗处理和明星水库向大青山水库抗旱应急调水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工程性蓄水、调水能力,全县水库恢复库容1.7亿立方米以上,为当地解决了工业用水问题,年可供水量 657 万立方米。

  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国家千亿斤粮食增产工程和自治区“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等,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全县农业防御水旱灾害能力,完善灌溉工程体系、节水工程体系和灌溉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水利基础保障水平,加快重点井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新增旱改水节水灌溉工程、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建设。新增农田灌溉面积40万亩;新增高标准节水灌溉面积50万亩;新增草牧场灌溉面积5万亩,从根本上扭转农田水利明显滞后的局面。

  完善防洪工程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及山洪沟治理,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严格控制水土资源过度开发。建设突泉县城西、城北堤防及景观建设工程等主要支流防洪标准达到最低50年一遇。

能源基础设施

  建设电力外送通道。积极谋划突泉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辐射全县电力主网架。加快供电网络建设。重点建设长春至西巴彦花(突泉段)电气化铁路220千伏供电工程等,进一步提高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水平。

  加快管网建设。加快天然气干线管网和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重点建设集中供热小区的天然气输送管道。同时根据本地经济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全县城镇居民及工业用燃气输送格局,完善区域内天然气管网建设,到2020年,力争突泉镇基本实现天然气管道全覆盖。

人民防空设施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各类灾害监测网站,划定灾害重点防范区,增强灾害预警评估和风险防范管理能力。加强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提高重特大灾害的工程防御能力。

  强化防灾减灾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提升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意识,加强群测群防与专业防治相结合的灾害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将人民防空融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提高防护工程体系建设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水平;大力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功能。

  加强人防疏散基地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为战时早期人口疏散、平时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提供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十三五”期间,建设大青山人防疏散基地。

第十一章 加强社会治理 建设和谐突泉

第一节 推进依法治县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突泉。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运行的流程、方式、时限和责任,建设法治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划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第二节 加强民族团结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继续推进“九项重点工程”“四项主题活动”,落实完善促进创建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统筹民族人口和民族聚居区发展,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等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特殊优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城镇化和生态建设,不断释放发展潜力。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加大就业、教育、医疗等扶持政策倾斜力度,全面落实民族教育政策,提高双语教学水平,使少数民族聚居区各族群众更加公平地享受发展成果。

  积极保护和传承蒙古族、满族、朝鲜族等多彩的民族风情和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大力发展民族餐饮、文化旅游和民族服饰、乐器、手工艺品制作等产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创建良好的社会语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民族工作人才队伍和法律法规建设,做好城市和散居地区的民族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三节 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深入实施平安创建工程,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

  依法保护群众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加快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和谐教堂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符合县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

  健全司法救助体系。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实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解决好资源开发、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心理干预机制。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把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信访的主渠道,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健全生产安全、生态安全、防灾减灾、网络安全、道路运输安全、消防安全等公共安全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第四节 加强公共安全建设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交巡合一警务机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创建平安突泉。大力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数字城市、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实现全县标准化社区全覆盖。不断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建立“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监管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突出法制计量、科学计量、能源计量、民生计量,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展,进一步完善质量追溯体系、计量监督管理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重视网络舆情监管和情报信息收集,严密防范打击邪教组织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确保社会安定、民族团结。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安全、网络和信息安全等重点问题的治理,强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完善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第十二章 加强党的领导  保障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县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第二节 完善规划管理

  健全规划体系。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编制程序,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保障机制。

  加强规划衔接。县直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一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乡镇规划围绕落实本规划,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第三节 规划评估与实施

  完善评价考核和监督制度。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部门经济社会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淘汰落后产能等指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的考核政策。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信息。

  规范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规划通过印发后,加强宣传,凝聚全社会共识,共同推动规划实施。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年度监测,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向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县委、人大审议。需要对本规划修订时,要报县委、人大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