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部门用户 时间:2021-12-07 09:33:38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突泉县生态环境局是突泉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盟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环境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管理。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责任。

五、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七、负责全县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县人民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级减排办公室的日常管理。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突泉县环境保护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机构设置:设有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机构人员情况:现实有人数28人,在职人数19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14人,其他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7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突泉县生态环境局

行政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度初预算收入455.06万元,决算收入329.87万元,减少125.19万元。本年度年初预算支出455.06万元,决算支出329.87万元,减少125.19万元。减少主要的原因预算购车费用没有支出。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29.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95.3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51万元;支出总计329.8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68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5.59万元,下降26.6%;支出总计减少85.59万元, 下降26.6%。主要原因:环保局压缩经费,导致经费支出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95.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31万元,占100%; 其他收入0.05万元,占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万元,占1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9.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4.29万元;支出总计329.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2.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85.59万元, 下降26.6%;支出 减少85.59万元, 下降26.6%。主要原因:突泉县生态环境局压缩经费支出,导致经费支出减少。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万元,占10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支出84.77万元,津贴、补贴支出85.03万元,奖金支出3.82万元,绩效工资支出12.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9万元。 较上年增加21.51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有所增加。;公用经费95.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非常明白4.26万元,手续费支出0.04万元,水费支出0.15万元,电费支出1.17万元,邮电费支出1.99万元,取暖费支出1.7万元,差旅费支出3.0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7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32.37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1.07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 较上年减少130.63万元,主要原因是:突泉县生态环境局压缩经费开支。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66万元,支出决算为7.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7万元,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万元,占65.1%;公务接待费支出2.67万元,占34.9%。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突泉县生态环境局没有因公出国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局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9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日常加油和维护,车均运维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7.6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经费压缩,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6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67万元,接待55批次,共接待561人次。主要用于一是盟里日常和“双随机”检查;二是聘请外地监测人员对企业污染物质监测;三是上级主管部门督查。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没有接待国外人员。 较上年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41万元,比2019年减少130.63万元,降低57.79%。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局压缩经费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 0万元,增长 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于企业日常检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比2019年增加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比2019年增加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0482-5162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