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说明

来源: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5-04 10:08:1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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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盟住建局:

  根据《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中纪办发〔2023〕1号)《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纪委、盟委和县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突泉县住建局按照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原则,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利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 加强组织领导

  突泉县住建局对于此次农村改造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为组长,村镇股,质安中心及涉及各行业部门为成员的危房自查领导小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自查自纠工作细心部署,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 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落实情况。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按照《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查阅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建设情况,核对危房改造信息、查看危房改造资金拨付程序和记录情况,结合实地走访危改户居住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对。

  自查政策不实问题情况我局对认定程序不规范、对象识别不精准、危房鉴定不精确、政策标准执行不严格、资金管理运用不规范、任务未按时完成等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甚至弄虚作假、搞数字危改的问题进行了自查,根据危改户档案和财会拨付档案核对,不存在政策不实问题

  自查违纪违法问题情况我局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在危房改造对象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自查,根据危改房档案和属地核实,不存在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自查工作作风问题情况我局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工作不严不实,日常监管不作为、政策不清楚工作慢、假、慵、散等不正之风进行了自查自纠根据日常工作监督情况,不存在工作作风问题。

  自查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情况我局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检查走过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听之任之,或者瞒案不报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不存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按上级部门要求,向社会公布农村住房保障定点接访地点、接访电话、接访邮箱,让反映机制实体化,真正畅通群众反映渠道。

  针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局在接下来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强化防腐败措施,着力解决农民反映突出问题。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政策予以纪律处分二是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政策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机制,做到有据可循,依法理财,切切实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和益。

  )县住建局在建房过程中指导乡镇(街道)严格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及风貌管控工作。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做好档案收集工作,尤其是农村新建房屋质量监管方面,要制定建房农户“一户一档”,档案内要收集农户建房申请、审批手续、质量监管记录,房屋建前建中建后照片等重要印证资料,确保监管工作留痕迹可追溯。

  截止目前,我县自乡村振兴工作以来,未有拖欠农民工资现象,且资金已由财政局财政平台全部直接打到老百姓一卡通里,不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局将继续时刻注意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出现,切实保证群众的最基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