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户镇、宝石镇、学田乡政府:
根据《兴安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兴财资环〔2023〕1号)文件精神,此次下拨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62.537万元。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此次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Z135080000019.资金收入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本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问题,要在2023年1月14日前将救灾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严格按照“户申、村评、乡审”的程序和规定的救助标准(每人223.23元)进行发放,对村民代表评议的结果要进行公示,无异议的通过财政“一卡通”的形式发放。
联系人:王庆新 04825131216
附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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