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突泉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商会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突泉县政务服务局 时间:2021-05-21 14:27:49 点击量:

关于印发《突泉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商会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突放管服办发〔2021〕4 号

各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突泉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商会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1日

  突泉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商会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推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按照《兴安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商会审实施方案》(兴放管服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和兴安盟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联审联批。建立“会商会审”“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工作机制,按照改革要求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提高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二、会商会审项目范围

  县内所有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需要多部门联审联批的项目。

  三、会商会审工作机制

  (一)召开审批部门联席会议。政府投资项目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准、企业投资项目完成项目备案提出项目申请后,由县政务服务局负责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审批事宜进行会商。联席会议责任部门包括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气象局。

  会议邀请项目单位参加。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参加,联席会议根据项目审批需要随时召开,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为各责任部门分管审批业务的领导和审批股室负责人。

  (二)联席会议流程。联席会议召开前,县发改委应当将需要会商的项目推送到投资在线审批平台。县政务服务局应当在召开会议前3天将会议通知发送到联席会议责任部门,并列出会商项目的名称和相关内容,各联席会议责任部门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联席会议上,由项目单位做项目情况介绍,各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涉及到的审批部门要“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及具体要求,承诺办结时限,主动指导项目单位准备材料,并负责提供申请材料的样本;审批部门的承诺时限要比法定时限压缩50%以上。对需要现场踏勘、现场验收的项目,应明确踏勘、验收的相关要求及时间,并限时办结。县政务服务局 办理。针对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由项目审批牵头部门提议或者项目单位申请,由县政务服务局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和项目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会商。专题会商未能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协调处理。

  (三)集中办公进行会审。各审批部门应按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的要求统一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专区,实行“线上申请、线下会审”的集中审批模式。集中审批分三个阶段进行,选址立项许可阶段牵头部门为发改委;规划用地许可阶段牵头部门为自然资源局;施工许可阶段牵头部门为住建局。项目单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申请,县政务服务局根据需要协调各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遇到问题通过会商的方式解决。各审批部门要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批业务。推行“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容缺预审”等审批方式,能并联办理的审批事项,应同时办理,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申请材料各部门共享,项目单位不需要重复提交。

  四、相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责任

  (一)相关审批部门的责任。各审批部门要按照改革要求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实行“一次性告知”,主动为项目单位服务,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需要国家或者自治区批准的事项,相关部门应积极协助项目单位申请办理。逾期未办结的需要说明办理过程和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材料,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政务服务局备案。在部分环节探索建立“限时办结、超期默认”机制,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没有办结的,视为该部门已经同意,可以进入下一环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超期部门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根据项目所属行业,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参与项目会商会审,协助推动,跟踪盯办。协调自治区对口部门在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帮助。

  (三)属地人民政府的责任。项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重点负责协调项目所需配套设施的落实及软硬环境改善。根据实际需要项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参与项目会商会审。

  (四)项目单位的责任。项目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全面、准确、必要的、真实的申请材料。如材料不全,应按照审批部门的要求对材料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商会审机制是盟委行署今年重点重抓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促进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提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投资项目审批工作的领导,层层压实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对项目审批承担主要责任。

  (二)强化跟踪调度,严格监督检查。县政务服务局作为项目会商会审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各审批部门及项目单位召开会商会审联席会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项目会商会审台账,定期跟踪调度,记录审批全过程。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项目审批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相关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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