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信访局

来源:部门用户 时间:2024-04-07 16:20:1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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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承办中央、区、盟、县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向各乡镇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四)负责拟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关建议。

(五)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起草信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县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八)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信访工作改革任务等。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信访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访队伍培训工作。

(二)业务股。负责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办理盟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转送、交办、督办县级来访事项。统计分析到中央区盟县信访局走访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来访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驻京信访工作。协调指导我县到北京非接待场所人员劝返工作。组织协调引导县党政办公区涉访人员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负责规范县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秩序。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统计分析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等。

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承办中央区盟、县委、政府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事项。承办盟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承担县信访咨询电话工作。转送、交办、督办来信来电事项,统计分析来信来电情况并提出建议。征集、处理、研究、报告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建议。指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办信工作。

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县委书记信箱、县信访局网上信访等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向有关乡镇、部门、单位进行转送、交办、督办。承办上级转送、交办的网络信访事项。统计分析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检查各乡镇、部门、单位网络信访工作。

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盟及县委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督查督办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管理使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并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建议。指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信访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起草信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向县政府申请复查的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

办公地址:突泉县党政综合大楼B座东侧门厅1-3楼

联系电话:0482-518807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陈峰

三、所属单位

(一)名称

突泉县群众诉求中心,为突泉县信访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归口接待来访群众,受理来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来访事项,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内容,责成有关单位直接承办。

(三)指导和协调全县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四)监控考核涉访单位的群众来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

(五)督促责任单位规范化办理中心交办的群众来访事项。

(六)统筹调配各进驻单位的人员力量,协调处理集体访异常访。

(七)处理重大来访问题和基层久拖不决的上访问题。

(八)承担全县信访信息化建设业务工作。

(九)完成突泉县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突泉县党政综合大楼B座东侧门厅1-3楼 联系电话:0482-512709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