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部门用户 时间:2022-04-14 11:24:0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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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有关乡村振兴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乡村振兴政策。

  (三)引领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全县乡村振兴中重要问题。

  (四)组织开展全县脱贫人口建档立卡和信息监测工作。

  (五)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监督管理。拟订乡村振兴发展资金分配方案,做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京蒙扶贫协作协调联络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直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八)做好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九)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突泉县扶贫开发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件上传下达、综合类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机要保密、政务运转,领导服务、向上三级报送综合性材料。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督办工作,各级各类领导批示件答复回复等。承担突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信息监测科。负责建档立卡人口的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对全县脱贫进行监测和档案管理,动态管理建档立卡系统,参加上级各种培训活动,并负责对全县建档立卡业务培训指导。负责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大数据平台建设、维护管理。配合做好各级乡村振兴成效考核工作。负责对脱贫对象动态管理、政策落实及工作进展、干部帮扶等业务开展专项督导考核,定期形成文字材料向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负责对接服务区盟督导组,做好各方沟通联络。开展全县乡村振兴业务督查检查及问题整改工作。

  (三) 规划财务股。负责产业扶贫工作。组织指导示范村提升和项目库建设。参与拟订修改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发展资金分配方案,并做好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资金整合和绩效评价工作,对扶贫资产长效管理。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预决算和财务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好易地扶贫移民搬迁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制定,搬迁工程项目实施、监督、验收、考核等。负责监管突泉县扶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库建设和年度扶贫项目规划设计实施等。承担深化体制改革和指导实施扶贫领域改革。

  (四) 社会扶贫股。协调和配合做好国家部委、区直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部队等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调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宣传、舆情监控和乡村振兴干部培训等工作。协调指导推进扶智扶志工作,牵头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负责区盟县三级领导干部联系脱贫村、脱贫户对接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并推动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承担京蒙扶贫协作项目库建设及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京蒙帮扶资金监管、考核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突泉县扶贫开发服务保障中心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突泉县党政综合大楼A座二楼

  联系电话:0482-512277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彪

 三、 所属单位

       (一)突泉县扶贫开发服务保障中心

  1.突泉县扶贫开发服务保障中心,为突泉县乡村振兴局所属相当于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主要职责任务。要负责全县扶贫开发服务保障中心具体项目管理工作,完成区盟扶贫开发服务保障中心相关业务。同时,辅助完成乡村振兴示范村的信息统计、数据监测等工作。

  办公地址:突泉县党政综合大楼A座二楼

  联系电话:0482-512277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杨凤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