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3年国庆、中秋期间燃气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09-01 11:32:1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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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燃气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方案》和区盟关于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领导批示及相关会议精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巩固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百日攻坚“双零”行动成果,确保我县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式稳定,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在国庆、中秋节期间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盟安委会、盟住建局、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关于安全

  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全县区域内的各燃气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与整治,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节和中秋节。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收到实效,特成立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燃气专项检查小组:

    长:梁振山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文良  一级主任科员

    员:突泉县市政综合保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重点任务

  建立工作机制,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督促企业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限期办结、动态清零,消除隐患,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1日)

  于9月1日下发《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国庆、中秋期间燃气安生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至各燃气企业,督促各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2023年9月1日-9月10日)

  全县燃气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3年国庆、中秋期间燃气安生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对照行业领域重大事故判定标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要求对燃气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9月10日-9月20日)

  在各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2023年9月20日前对县内燃气企业进行1次全面检查,对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严厉查处;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跟踪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9月20日-10月6日)

  持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并对此次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各燃气企业认真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加强节日期间及临时设施防火灾、防中毒、防触电等方面检查和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节日期间,各场站负责人等各级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抓好现场的生产、生活管理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加强值班,坚守岗位,及时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燃气企业提前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合理安排各企业负责人应带队开展在巡查,强化安全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内现场,防范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工地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要求在明显位置张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