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突泉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两个 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突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2-22 09:38:1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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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泉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两个集中”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1月25日区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兴安盟安委会、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两个集中”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住建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两个集中”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两个集中”专项行动,推动各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和监管盲区,切实提高我县住建领域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县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逃生能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住建领域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式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城镇燃气、物业管理、房屋市政工程及住房建设其他行业领域,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城镇燃气领域

  1.深入排查燃气场站、供应站点安全隐患。各燃气企业要统筹部署,立即行动,全面梳理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及落实情况,深入检查本企业燃气场站、储配站、调压站、灌装站、加气站等场所,重点排查储罐区、装卸区、加气区、配电房、气化装置等部位安全运行情况,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等情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对辖区内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等场所开展全面排查。

  2.全面排查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隐患。燃气专班督促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强化重点用气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做好年度入户安全检查,全面落实住宅小区、商场综合体、餐饮用户等燃气用户安检工作,重点检查用气环境是否符合安全供气条件、燃气器具是否合格、连接软管是否合格、是否安装使用燃气泄露报警器等,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告知用户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物业管理领域

  按照盟安委会关于居民住宅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立即组织开展物业管理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分级分类整治,实行闭环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相关要求,持续配合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消防设施设备养护,强化电动车自行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建筑的管理使用和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双人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

  (三)房屋市政工程领域

  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越冬管理消防安全隐患。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项目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检查治理行动;制定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值宿人员进行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培训教育。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越冬管理项目除保证现场照明、消防水源及生活用电外,施工现场做到彻底断电,同时所有用电设备开关箱设有漏电保护器并进行锁闭;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保管要符合要求,现场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的彩钢板及配电线路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值班值宿禁止存在使用明火、电炉、电热毯等不符合规范和消防安全的电器产品,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和灭火器材配备要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放置显眼位置并便于取用。同时,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配备专人24小时留守值班值宿,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周边火源、火情的巡查,做好及时发现,及时上报,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四)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行动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五进”宣教活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业单位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中,通过进家入户、微信群、小区广播、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发布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内容,把消防知识带到每个家庭,每名群众,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各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两个集中”专项行动,坚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工作的第一位;要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检查到位、宣传到位、整改到位。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企业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具体举措,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保证消防安全专项体系、制度、行为的完备性、规范性,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广大居民尤其农民群众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让消防知识深入到每一个家庭和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努力增强广大群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