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1-26 16:29:50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制度》和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规定要求,现将我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突泉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盟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高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同时抓好汉语和蒙文网站政府信息发布。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610条,其中政务公开栏目公开信息5137条,重点领域栏目公开1473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共16383条。二是认真落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协同联动发布机制,第一时间转载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政务信息。三是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查询窗口,及时办理依申请类政府信息查询,优化政务服务,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权力监督。四是督促全县各单位做好公共财政、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扩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发挥“互联网+政务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涉及生态环境调查处理和征地等方面信息,已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办理完毕,未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补充增加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政务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力度,将信息管理责任细化到项、明确到人,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合法合规。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县积极与自治区及地区政务服务网主动做好对接,实现前端整合形成统一服务入口,完整呈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看、查、办、问所有事项,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组织建设方面,成立以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县领导任组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和沟通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工作考核方面,今年我县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制定政府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召开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通过日督查、月统计、季通报、年终考核等方式,加大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动力度,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限期责令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三是社会评议方面,政府网站网上征集栏目开展县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主要围绕公开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公开的方式、渠道和设施是否便捷有效;公开申请是否依法受理和答复三方面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征集期内共有126人次参与了此次调查。四是责任追究方面,2020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

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4

+62

155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89

+694

120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32

-354

1844

行政强制

205

+9

9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

+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7

215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

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总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网站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县政府门户网站由盟网络中心统一协调建设,旗县改版更新没有自主权,致使网站设计版块调整不及时。二是政策解读能力有待提升。政策解读仍存在解读文件与原文重复度高,实效性不强的问题。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存在公开不全面的问题。

  下一步,重点从以下几点入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加快政府网站的升级,完善平台内容建设,强化便民服务功能。二要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保证群众一看即懂。三要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和征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