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1-01-26 09:42:5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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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向社会公布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突泉县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突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其中其中财政预算1条、财政决算1条、信息公开目录7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

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总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1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在完成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时限掌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信息公开内容与信息公开格式进行整改,做到主动、及时公开信息,且公开内容完整规范、公开信息全面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