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1-19 15:23:2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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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突泉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和盟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各项制度与相关文件,不断完善和优化政务公开相关内容,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相关人员业务水平。现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式,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各类制度。为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2021年度,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编目和登记,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总量为82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5条,通知公告6条,人事任免1条,财政预决算2条,其余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对于可以公开的,及时给予答复,对于不可以公开的,则耐心解释原因,虽然我局本年接到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但我局力争将此工作进一步完善做细,随时接受公众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度,我局延续2020年的做法在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上,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可公开且准确无误后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规范发布审核程序,为我局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五)监督保障:目前我局主要通过突泉县人民政府网、兴安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智慧监督平台等平台来公开信息。在监督方面我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到重要信息主要领导亲自把关,重大舆情亲自研判处置。结合我局实际,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相关政策文件、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5.9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二是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政务公开有利于实现民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能够使领导干部干事清明,营造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2022年,我单位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

 2.规范形式,注重实效。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视服务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和《突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年度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法制宣传信息股收集核对公开信息,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上传工作。

2、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更新完善机制。拓展公开范围,突出自然资源特色。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等重点工作,对三公经费、文件及解读、土地信息等领域信息情况进行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增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住建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等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事项信息不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