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司法局 时间:2022-01-20 16:56:5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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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现将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突泉县司法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领导小组会议4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提升普法精准性,为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一)主动公开:2021年,突泉县司法局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在突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成立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永信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定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把关,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增加专职人员,主动与其他单位政务公开平台比对,找准问题,查缺补差,不断完善。

  (五)监督保障:一是日常加强信息发布的自查整改,明确责任,将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月通报制,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专项检查,根据政务服务局及第三方测评反馈清单,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80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0

2

0

10

0

0

2

0

2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步整改情况:每月月末做好自查工作,调动各股室积极性,将信息公开与股室业务有机融合,确保各项工作及时高效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和《突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充分运用好政务公开载体,高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