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2-01-24 10:52:4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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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由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坚持信息全面公开,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在突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依法公开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财政预算、财政决算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8条,在我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政务信息9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派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包括信息的生成、收集、公开、存档、废止等内容。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突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我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主阵地建设工作,有专人负责运维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2021全年“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平台订阅人数达1489人,浏览数量达18051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我局微信公众平台开通推广中国政府网“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与中国政府网进行实时链接,轻松查询各地最新出行政策。并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有效发挥新媒体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为更好调度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但仍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单一,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类公开信息不多。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并及时进行公布。二是加强学习,开展纵向和横向的学习,向上级部门学习、想同级部门交流,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提升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和《突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工作动态等信息,不断加强政策解读,深化政务新媒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