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 时间:2022-01-24 16:05:5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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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2021年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突泉县农牧和科技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农牧和科技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县政务服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政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82条。其中,预算决算公开30条、法规公文2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1条、统计信息3条、人事信息2条、业务及其他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虽然我局本年度接到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但2022年度,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对于可以公开的,及时给予答复,对于不可以公开的,则耐心解释原因,力争将此工作进一步完善做细,随时接受公众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度,我局延续2021年度的做法上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可公开且准确无误后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公布更新我局工作重点、群众关心的农牧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建设。

  (五)监督保障:按照我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严格落实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

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的环节,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网络技术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步整改情况

  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局工作重点,加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加强交流,学习经验,积极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和《突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推进信息公开有序、高效开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