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审计局 时间:2022-01-26 09:33:19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向社会公布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主动公开

  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2021年,通过突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预算类信息1条、决算类信息2条、人事类信息2条、财政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信息10条、其他类信息15条。

  • 依申请公开

  我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2021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政府信息管理

  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并按照县政务中心的要求,对公开的各项信息及时予以更新。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围绕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抓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公示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系列制度规定,组织重新修订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并及时在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发布,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二是及时将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开展采购,及时报备相关信息。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突泉县审计局分站点平台的维护管理,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发布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 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我局设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2人,分工明确,确保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全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及投诉举报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的环节,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二是我局日常工作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不够,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力争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信息。

  3.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1年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按照要求高效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一是抓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工作,更新公示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系列制度规定,组织重新修订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并及时在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发布,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突泉县审计局分站点平台的维护管理,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三是及时将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开展采购,及时报备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