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1-30 09:10:1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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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兴政公办发〔2022〕1号)要求编制。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148条,其中突泉县人民政府汉文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1607条,蒙文网站栏目公开1541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8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主要涉及“土地补偿标准”、“权责清单”、“三公经费”和“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信息手续”等方面政府信息,已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办结。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1件,复议后维持原结果,当事人行政复议后起诉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重新修订了《突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制度为抓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在信息制作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提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集约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印发了《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利用“突泉党群心连心”、“突泉县人民政府蒙古文发布”微信公众号,增强政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三是《政府公报》连续出刊,2021年度共出版6期政府公报,其中政府文件34个,领导讲话2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加强政府门户和政务新媒体网站日常监管。不定期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建立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2021年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3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政策解读的实用性不强,仍然存在摘抄文件、罗列标题、以起草说明充当解读材料的情况。解读形式比较常规,角度较为单一,创新做法较少。

  下步改进情况:一是更新公开理念。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行政透明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优化解读形式,多看多学,定期开展培训,营造比学赶超的政策解读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和《突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一是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文件公开等薄弱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氛围。三是督促各部门乡镇依托新建成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并强化宣传,让群众知晓查阅政府信息途径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