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2-18 09:10:1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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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突泉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04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6808条,重点领域栏目公开235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640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主要涉及“权责清单”、“三公经费”方面政府信息,已全部办结完毕。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1件,复议后维持原结果,当事人行政复议后起诉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不断完善县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成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完成了政府网站IPv6改造。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依托政务新媒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政府公报》连续出刊。2021年度共出版6期政府公报,其中政府文件34个,领导讲话2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分工、明确职责。二是加强政府门户和政务新媒体网站日常监管。认真履行发布、监管责任,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强化考核,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政府办督查科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利,敷衍塞责、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部门及时予以通报批评。五是社会评议方面,2021年,突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4次,参评单位为政府序列科局及乡镇,设置满意、非常满意等五个选项,供广大人民群众选择,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六是本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3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0

行政强制

1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4.70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与服务对象互动性不高,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的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不够均衡。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重要民生举措等方面群众需求的信息公开的少。

  下步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行政透明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两微一端”平台,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指导督导,抓好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四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重要民生举措等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按照要求高效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公开力度,做好对历史规划(计划)的集中统一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回应好社会公众对民生领域的重要关切;强化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二是深化解读回应方面,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传播效果。同时,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鼓励文件起草单位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联系电话等,推动解读回应扁平化;三是深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方面,把政府网站作为汇聚政府网上数据、提供政府线上服务、助力政府网络治理提升的重要抓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等工作;四是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面,继续做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试用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对上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本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再部署,以标准化为抓手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五是从深化公开队伍建设方面,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监督机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科学合理制定指标体系,把握工作整体动向;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方式,打造多元培训格局,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