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泉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水泉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01-24 14:17:03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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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泉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水泉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水泉镇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式,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各类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明确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一)主动公开: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发布工作信息动态7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水泉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健全工作,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

  (五)监督保障:2021年,水泉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及时公开,依法公开,全面提升我镇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经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科股室政务公开工作;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在社会评议方面,积极应对确保有迹可寻,有据可依,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截止目前,2021年水泉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通过突泉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其中,信息公开年报1条,预算公开1条,决算公开1条,信息公开目录7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1年,水泉镇信息公开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

  下步整改情况: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便于群众查找相关文件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和《突泉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将公开任务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