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突泉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2-09 09:12:5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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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突泉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517807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国办、区、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38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1916条,重点领域栏目公开710条,突泉要闻等栏目发布信息759条;蒙文网站共发布信息16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主要涉及“政府网站域名”、“财政预决算”、“县人均GDP”、“常住人口绝对量及增速”、“政府债务余额”等方面政府信息,已办结完毕7条,转结下一年度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完善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和加大内容保障建设,同时不断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加强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建立网站日常监测制度和网站抽查制度,按照国家最新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对全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三是结合工作推进实际,全面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同时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力度和网上巡察机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严格按照要求对网站内各专题专栏、模块进行调整和优化,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加强与盟信息中心和新闻媒体沟通联系,运用新闻媒体不断拓展信息传播渠道。加强对全36个政务新媒体的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等管理工作,并进行不定期督查。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抓好年度考评。对全县29个政府部门和9个乡镇进行2022年度政务公开考评,积极发挥考评对工作的指导和促进作用,更有针对性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考评结果将计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巩固完善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       

  三是社会评议情况。2022年,突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坚持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四是责任追究情况。2022年突泉县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当被责任追究现象,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1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3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44

行政强制

17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6.54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第文件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与服务对象互动性不高。动态类信息居多,政策类文件公开的少。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图文解读的多,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的少。三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需要进一步深化,安全和内容管理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及时,时效性不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二是严格按照国办、区、盟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区盟考核指标体系,明确目标,压实部门责任,抓实抓细日常工作。三是积极与盟信息中心沟通持续深化政府门户网站优化升级,确保网站各项功能、各类指标都符合国家和区盟对政府网站要求,同时要保证网站各类功能与时俱进,增强网站交互性功能开发,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四是结合工作推进实际,全面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同时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力度和网上巡察机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突泉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兴安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突泉县政务公开各项业务工作,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重点,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积极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对照2022年度兴安盟政务公开要点,完成2022年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