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突泉县行政区域内依法享受草原禁牧补奖的农牧民:
为切实加强草原资源保护,提高农牧民草原保护意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和《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兴署字〔2024〕97号)等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规定,拟定了《突泉县草原生态奖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
一、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
二、征集方式
线上征集:邮箱tqxlcjbgs666@163.com
线下征集:突泉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