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兴署办发〔2024〕39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范围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就业居民。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参保。返贫致贫人口按照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20%缴纳,金额为80元/人。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照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30%缴纳,金额为120元/人。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低收入人口原则上应在困难群众身份认定地参保,困难群众身份认定期内享受资助参保待遇,已退出困难群众身份,按照400元/人缴费标准缴费。)
三、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时间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到账的参保人员,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除新生儿和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外,对在集中参保期外参保的人员,从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首次参保人员办理完参保登记后,与连续参保人相同,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1.自助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内蒙古税务APP、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蒙速办等渠道自行缴纳。
2.前台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指定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缴费。
3.代收代缴:参保人可前往各乡镇、村基层医保服务站(点)通过医保代办员协助进行手机线上缴费。各乡镇、村、社区要指定专人为地区偏远、行动不便或不适应自助缴费的人员,实行上门代收代缴。
(二)新生儿参保缴费。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含90天)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后,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严格落实参保缴费主体责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公民依法参加基本医保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公民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主动参保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细化举措,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的要求,做实做细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确保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部门联动。医保、税务、财政、教育、民政、农牧、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医保部门统筹做好参保动员、预算编制、基金收支、转移接续、宣传解读等工作,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和监督。税务部门负责全面履行居民医保费征缴职责,加大征收力度。持续优化征缴信息系统,积极拓宽自主缴费渠道,不断提高线上征收能力和效率。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足额安排、按时拨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在校学生(含幼儿园)参保宣传动员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在校学生(含幼儿园)参保率达到100%。民政、农牧等部门负责提供低收入人口名单,并协助医保、税务部门加大对所属困难群体的参保宣传动员,共同督促未参保对象及时缴费参保。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户籍人口、死亡人员、新生儿、出国出境人员信息比对工作。卫健部门负责配合医保推进新生儿凭出生证明参保和医保政策宣传工作等。
(三)提升宣传实效。要着眼“保存量”和“提增量”相结合的方式。主动补齐工作短板,聚焦参保薄弱环节,聚焦学生、儿童、新生儿、流动人口及低收入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深度挖掘扩面潜力。要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要重点宣传国家参保长效机制激励和约束措施,创新宣传形式,改进宣传方法,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广设政策咨询台,面对面答疑解惑。要善于挖掘身边典型案例,运用大量疾病报销实例,全方位、多层次、点对点的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广的特点,利用短视频、直播讲解政策等方式,大力宣传参保的好处,不参保对家庭的影响。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感染身边人,强化群众参保意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积极引导其主动参(续)保。
(四)确保完成任务。2025年城乡居民参保任务细化为3个阶段,分别是2024年12月底前要完成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参保率100%和2025年居民参保任务的85%以上;2025年1月底前完成2025年居民参保任务的95%以上;2025年2月28日前100%完成2025年居民参保任务。
附件: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分配表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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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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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2024年居民参保人数(人) |
2025年居民参保任务(人) |
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任务(人) |
|||||
参保任务 |
其中: 特困人员 |
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低保对象 |
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人口 |
稳定脱贫人口 |
|||
突泉镇 |
36549 |
36599 |
9341 |
345 |
16 |
8159 |
118 |
703 |
六户镇 |
36157 |
36207 |
9975 |
412 |
20 |
7697 |
191 |
1655 |
东杜尔基 |
20066 |
20116 |
4422 |
188 |
3 |
3918 |
85 |
228 |
水泉镇 |
16470 |
16520 |
3359 |
154 |
8 |
2811 |
32 |
354 |
永安镇 |
17908 |
17958 |
4728 |
176 |
9 |
3273 |
89 |
1181 |
宝石镇 |
16670 |
16720 |
4715 |
182 |
3 |
3854 |
58 |
618 |
学田乡 |
14070 |
14120 |
5056 |
201 |
5 |
4180 |
87 |
583 |
太平乡 |
18800 |
18850 |
3765 |
166 |
8 |
2970 |
115 |
506 |
九龙乡 |
11139 |
11189 |
2719 |
100 |
7 |
2298 |
54 |
260 |
党群服务中心 |
25547 |
25597 |
3062 |
121 |
18 |
2923 |
0 |
0 |
全县合计 |
213376 |
213876 |
51142 |
2045 |
97 |
42083 |
829 |
6088 |
突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