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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纳工作的通知

来源:突泉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9-1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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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突泉县医疗保障局

一、参保缴费范围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就业居民。

二、参保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另外,政府财政补贴不低于670元/人。

三、困难、特殊人群参保补助标准

1.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2. 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80%资助,剩余20%由个人缴纳,即80元/人。

3. 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70%资助,剩余30%由个人缴纳,即120元/人。

4. 未纳入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四、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时间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到账的参保人员,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除新生儿和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外,对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外参保的人员,从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五、参保缴费方式

01 首次参保人员

首次参保人员办理完参保登记后,与连续参保人相同,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 自助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内蒙古税务APP、内蒙古税务社保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蒙速办等渠道自行缴纳。

• 前台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前台办理缴费(服务大厅为突泉县税务局综合8楼41、42、43号窗口)。

• 代收代缴:村、社区指定专人为地区偏远、行动不便或不适宜自行缴费的人员,实行上门代收代缴。

02 新生儿参保缴费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含90天)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后,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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