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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突泉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来源:突泉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2-0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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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县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压实各方责任、提升资金使用质效、防范债务风险,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补短板、惠民生作用,突泉县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落实上级政策部署。国家、自治区先后出台专项债券优化管理系列文件,对项目储备、资金使用、绩效监管、风险防控提出新要求,明确旗县需细化配套制度,打通政策落地闭环。二是服务县域发展需求。当前我县正全力补齐基础设施和民生短板,亟须通过制度化规范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在严控风险前提下,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资金支撑。

二、总体要求

本办法坚持“权责明晰、规范有序、风险可控、绩效导向、提质增效”原则,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明确专项债券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实行限额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控,严格执行“项目自平衡、收益自偿债、风险自把控”规则。建立“政府统筹、发改管项目、财政管资金、部门抓落实、单位负主责、要素强保障”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债券投向正负清单制度,规范项目储备、申报、使用、监管全流程,坚决杜绝违规用资、随意调账等问题,推动专项债券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三、目标愿景

聚焦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县域债券治理水平。一是项目储备提质,建立动态储备机制,常态化择优入库、清退低效项目,从源头保障项目合规优质。二是资金使用提效,严格专款专用,杜绝闲置、挪用等问题,精准赋能项目建设。三是风险防控提实,完善预算、收益、偿债、资产管控机制,实现风险闭环可控。四是绩效管理提档,落实全周期绩效管控,推动项目从“重融资”向“重实效、重产出”转变。五是治理体系提优,健全部门协同、监督问责、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持续提升专项债券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主要任务措施

一是压实部门联动职责。细化发改、财政、主管部门、实施单位、要素保障部门职责,分工负责项目储备、资金监管、建设推进、手续办理等工作,形成协同发力格局。二是严把项目储备关口。严格执行正负清单管理,坚持公益属性、收益稳定原则,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所有入库项目须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三是规范项目申报论证。落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制度,从多维度开展合规性、收益性、偿债风险论证,完善申报材料,依规审核上报。四是严守资金使用底线。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用于人员经费、运转开支等经常性支出,严控资金调整,杜绝违规挪用。五是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债券收支、还本付息等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程序完成预算调整审批,实现闭环管控。六是强化资产偿债管护。将债券形成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产权登记与运营管理,足额收缴专项偿债收入,筑牢偿债保障。七是深化全周期绩效管理。落实三级绩效责任,常态化开展绩效自评,全面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八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依托专项监管系统开展动态监测,整合多维度监督力量,常态化督查整改,对虚报项目、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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