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范围: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京蒙协作和定点帮扶)、林业草原、水利、农业园区、科技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中央定点帮扶工作,协助刘志峰副县长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京蒙协作工作,协助刘志峰副县长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范围:县政府副县长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 医疗保障、 民族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负责综合经济、发展改革(粮食安全、重大项目、水库移民、能源、民营经济)、重点产业链、双碳、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金融监管、工业经济、成品油市场整治、商贸流通、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电力、烟草、石油、通讯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质量强县、食品药品 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政务服务、大数据、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公安、司法与法制、信访与社会稳定、路警联合机制(超载超限治理)、物流保通保畅、公路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财税、审计、国有资产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