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范围: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
分管范围:分工:协助县长负责财政、机关事务、税务征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国防动员、防灾减灾救灾(地震、气象)、消防安全等领域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草原、文化旅游体育、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领域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中央定点帮扶、农产品进京、农业园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政务服务、大数据、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科技;供销;京蒙协作(“六个倍增”“四项行动”)、农产品进京工作;农业医区;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综合经济、发展改革(粮食安全、重大项目、水库移民、能源、民营经济)、重点产业链、双碳、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金融监管、工业经济、成品油市场整治、商贸流通、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电力、烟草、石油、通讯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公安、司法与法制、信访与社会稳定、路警联合机制(超载超限治理)、物流保通保畅、公路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负责民族事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工作。
分管范围:协助县长推进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